2020年舟山群岛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2020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2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7月17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邮寄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进一步拓宽人才来源渠道,优化党政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1.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法规局大宗商品国际规则研究高级主管1名;
2.舟山市商务局跨境电商高级主管1名;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投融资高级主管1名;
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研究主管1名;
5.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规划主管1名;
6.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江海联运服务研究主管1名;
7.舟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大数据开发管理主管1名;
8.舟山市定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域经济发展研究高级主管1名;
9.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产业发展主管1名;
10.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产业发展主管1名;
11.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局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主管1名;
12.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洋产业发展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2.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经历、技能、身体等条件。详见《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岗位简表》(附件1);
3.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应聘者报考聘任机关和岗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9)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7月17日。
2.报名方式:实行个人自主报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聘任岗位,在报名期限内向指定邮箱(联系地址)发送(邮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或信函邮寄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的重要课题、项目、论文的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PDF版格式。应聘者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
4.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为舟山市委组织部(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报名受理电话:0580-2260026、2260025,电子邮箱:gwyc@zhoushan.gov.cn。
(二)资格审查
由舟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聘任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价方式
采用专业素质评估和专家面谈的方式进行。
专业素质评估:组建专家评审小组,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估,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谈人选;报名人数不足8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谈人选。
专家面谈:组建专家面谈小组,通过面谈形式,重点评估应聘者专业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完成任务能力、工作作风等,对入职后的岗位匹配度、环境融入性等进行分析研判。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专业素质评估和专家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专业素质评估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应聘者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任、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聘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舟山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从同岗位面谈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对无拟聘任人选的岗位,聘任单位可从其他相近岗位进入面谈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双向洽谈。
(五)公示入职
根据专业测评、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选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http://www.zsdj.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审批同意后,聘任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和查实,聘任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的聘任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首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聘任期间的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由聘任单位与应聘者面议,以聘任合同为准。
3.聘任制公务员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4.岗位具体情况可咨询各相关聘任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聘任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舟山市委组织部0580-2260026,监督电话:0580-12380。
附件1.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岗位简表
附件2.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3.聘任单位联系方式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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