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浙江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8日。报名地点:桐庐县江南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308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1.调解助理岗位年龄要求为18至40周岁(1980年5月28日至2002年5月28日期间出生);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年龄要求为18至50周岁(1970年5月28日至2002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0年5月2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具体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3.户籍要求:桐庐县户籍(以2020年5月28日的户籍地为准,不含2020年5月28日当天迁入人员)。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三、工作内容
1.承担社会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调处、调解协议书制作、案卷归档整理;纠纷回访;矛盾排查及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2.领导交办的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9日—6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50),到桐庐县江南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308办公室报名(地址:桐庐县江南镇金浦路228号)。
(2)报名材料:请自行下载填写《桐庐县江南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3)报名咨询电话:章练13456759556。
(4)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并持健康码绿码。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选。有效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至报名人数符合要求截止(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笔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日前,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内容为人民调解案例分析,其中调解助理岗位还需进行office软件操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人员,实行优先政策。未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相等的,实行优先政策。其中具有调解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以及其他情形不参加下一环节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报考者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6.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单位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已聘用人员因故离开岗位单位需要补员的,自招考结束6个月内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程序。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参照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4.本公告由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和桐庐县有关编外用工文件要求。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江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电话:0571-6429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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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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