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海曙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公告
浙江宁波海曙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06月08日-06月12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党政领导储备干部和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海曙区干部队伍结构,加大高素质后备人才资源储备力度,根据海曙区全力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发展需要,经研究,宁波市海曙区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0年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党政领导储备干部和紧缺优秀人才。
一、宁波市海曙区简介
宁波市海曙区位于宁波中心城区核心区域,东临奉化江,北濒余姚江,西与余姚市接壤,南与奉化区连接,是海上丝路东方始发港,是缔造出宁波商帮传奇的一方沃土。全区面积595.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2.4万人。区域地理位置优越,经济繁荣,下辖7个镇、1个乡、9个街道,山水一体,城乡共生,人文历史悠久,交通设施发达,是宁波市的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集聚了宁波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是宁波的魅力城区、宜居之都、创业高地。海曙区肩负着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历史使命,力争打造建设“创新之区”、“智慧之区”、“人文之区”、“幸福之区”。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人数
共选聘50名。其中党政领导储备干部30名,紧缺优秀人才20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报考人员需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3、面向范围
注:全国47所高校及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三)选聘岗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聘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06月08日09时—06月12日16时。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考试报名”,选择进入“海曙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党政领导储备干部和紧缺优秀人才”,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考生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及获得荣誉等相关报考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类别和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06月12日16时-2020年06月22日16时。海曙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查询及改报时间:2020年06月23日09时-2020年06月24日16时。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由本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酌情核减或取消各相应指标数。
(三)打印准考证
因疫情及防控需要,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将根据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并在网上发布通知,请动态关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col/col127692/index.html
(四)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定。届时须提供规定资料(详见附件3)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4、具体流程:
各阶段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与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按规定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在接到招录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有专业要求的岗位需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选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三)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考人员在选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前,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海曙区疫情防控政策以及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
五、相关政策
(一)选聘工作由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选聘对象根据需要作统一分配。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三)党政领导储备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的七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相当于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党政领导储备干部纳入海曙区年轻干部储备名单,如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后期在职务晋升、挂职锻炼等方面可予以优先考虑。
(五)党政领导储备干部和紧缺优秀人才两大类人员根据区内各用人单位需求作统一分配,新录用人员须在海曙区服务满5年。
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
0574-55889294、0574-55889299(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55889489(工作时间开放)。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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