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毕业生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公告
2020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毕业生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8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毕业生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以下简称浙大四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浙江大学直属综合性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是集医教研于一体的省级医院,以卓越医疗和创新科研为中心,目标发展成为具有一流特色专科的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位于国际贸易之都--义乌市(国家级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占地189.3亩,规划床位1800张(一期已建成投用1000张),2014年10月开业。医院现有35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现有员工1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125名,作为浙江大学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设有12个临床教学教研室,目前有博导22名,硕导43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大四院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共10个岗位18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本单位历年补员工作特点,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为主要招聘对象(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7月前),如在2020年12月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2020年行政管理岗位招聘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全日制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优先条件: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业务或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应聘人员请登录浙大四院官网(http://www.zju4h.com-“人才招聘网”专栏)查看相关招聘通知,简历投递至医院招聘邮箱zju4hhr@126.com。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致电浙大四院人力资源部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核方式
(一)初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科室进行初步评估,择优列入考试对象范围,初评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英语能力、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
笔试
笔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1周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生。入围考生需及时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逾期未按要求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当天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点的考核,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
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未经医院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聘用人员均为纳入事业编制内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应聘者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可根据前一环节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八)其他相关说明
应届毕业生应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医院网站(http://www.zju4h.com-“人才招聘网”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大四院纪检监察室:0579-89935017。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79-8532363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大四院人力资源部咨询。
通讯地址: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邮政编码:322000)
咨询电话:0579-89935019、0579-89935020
传真:0579-89935200
附件:岗位表.docx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