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舟山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2020年浙江舟山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9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6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舟山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紧缺岗位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联合公布2020年上半年紧缺岗位招聘信息。
一、招聘单位与岗位
本次招聘共推17个岗位19个招聘计划,详见各单位具体公告(附件1)。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
设备开发工程师 |
1 |
机械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 |
||
2 |
系统控制工程师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 |
||
3 |
市市场监管局 |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食品检验检测岗位 |
2 |
食品科学、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分析化学 |
4 |
市科技局 |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 |
科研人员 |
1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5 |
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 |
经济管理 |
1 |
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
|
6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
安全与应急管理中心 |
应急管理岗位 |
1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
7 |
环保管理服务中心 |
环境监测管理岗位 |
1 |
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 |
|
8 |
市人社局 |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
信息技术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9 |
市住建局 |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
法务人员 |
1 |
本科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
10 |
市卫健委 |
舟山医院 |
卫生健康宣传 |
1 |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 |
11 |
市生态环境局 |
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 |
测绘分析 |
1 |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12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洋产业集聚区执法大队) |
执法管理 |
2 |
法学类 |
13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
信息宣传 |
1 |
新闻学、传播学 |
|
14 |
经济管理 |
1 |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统计学 |
||
15 |
安全管理 |
1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工安全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安全工程 |
||
16 |
中共舟山市委党校 |
教师岗位1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
17 |
教师岗位2 |
1 |
新闻传播学类 |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招聘岗位。报名截止到2020年5月6日。由于各单位考试安排在同一时间,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各单位具体采用的报名方式详见各单位公告,应聘者可通过各单位公告中的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部分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表上应聘单位、岗位名称等关键信息缺失的,招聘单位可能不予反馈。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说课、实操等方式,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面谈,但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各单位公告。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七、咨询和监督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聘用等具体事项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各单位公告。
针对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办法相关的各类意见建议,或者招聘实施过程中发现侵害应聘者权利的行为,可以拨打公告内监督电话咨询。
2020年4月14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