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舟山嵊泗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0年浙江舟山嵊泗县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报名地点:详见公告。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嵊泗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更有效地引进各类紧缺人才,更好地服务嵊泗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计划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嵊泗门户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
该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嵊泗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www.shengsi.gov.cn/col/col1354771/index.html)进行查看。
三、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嵊泗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原嵊泗户籍、嵊泗籍贯、配偶在嵊泗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除外) 。
(三)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就读期间出现留级等学业表现不佳情况的;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赴外招聘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1、现场报名(县人力社保局、赴外招聘现场)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或赴外招聘现场)。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请同时填写《2020年嵊泗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络报名
收到网络应聘简历后,对应聘人员的求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时联系应聘人员,并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邀请其来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填妥《2020年嵊泗县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srssyk@126.com。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引进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方式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比选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个别岗位出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引进计划数3倍及以上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作为拟引进对象。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被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中国嵊泗门户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2610,5592681,监督电话:0580-5592687。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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