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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鹿城区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2020-04-0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12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司〔2018〕115号)文件精神,鹿城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录人数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等非执法岗位相关辅助工作。招录5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6日至2002年4月6日期间出生;市区户籍,即鹿城、龙湾、瓯海、洞头);

    (四)涉及刑事方面的工作,建议男性;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在鹿城区接受社区矫正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具体参照2018年温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含社保)。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12日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鹿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见附表)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cqsfjzzc@163.com。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鹿城区司法局政治处(鹿城区葡萄棚工业区3号)。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鹿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2份,每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个人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以通过登录“温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温警在线”功能中在线申请);

    (6)其他相关资料,如社会工作师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

    (1)笔试范围参照事业单位招考相关内容。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4月24日

    (3)准考证领取地点:鹿城区司法局政治处。

    (4)考试时间:2020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

    (5)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安排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招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拟参加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考察方式通过向居住地社区及本人走访谈话,向相关单位查询有关记录等等。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按照考试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0年2月29日,户籍以2019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鹿城区司法局,联系电话:8885618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本公告由鹿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鹿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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