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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

发布:2020-04-01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6日浙江公务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嘉睿人力招聘启事(派遣至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 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3、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专业;

  4、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6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联系方式:87289093/15968361996(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简历筛选后直接进行面试。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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