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临安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0年浙江杭州临安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6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7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统一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委办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数配备及街道的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锦城、锦北、锦南、玲珑、青山湖5个街道,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甘于奉献,愿意履行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义务;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临安区户籍(2020年3月30日前落户)或临安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6.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应试须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请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街道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8日9:00—4月15日16:00
在此期间,各街道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网上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经区民政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岗位间调剂。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招聘岗位间进行调剂。审核期间不对考生开放。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时间:2020年4月16日9:00—4月1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应试须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人才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应试须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持有助理、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分别加5分、1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考试题型: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按照区民政局统一部署确定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社区岗位3、4的还须分别提供党员证明原件(附件2)、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临安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上公示5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民政局和招聘单位(街道)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等待遇,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5个街道统一的1至4个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街道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书面报请临安区民政局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本次考试统一岗位的储备库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应服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日起一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聘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规定执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5.公告。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人才网(http://www.larcw.com/)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74—87119087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722366、63722664
监督电话:0571—63817109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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