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华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企人才引进公告
2020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企人才引进(人才直通车.春季)公告
根据兰溪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市国企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20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企人才引进(人才直通车.春季)53名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才,储备一批市重点部门和乡镇街道专业型年轻领导干部和专业型技术骨干培养对象。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20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企人才引进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见附件《2020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企人才引进计划表》。
(四)年龄和户籍截止到2020年3月24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填好《2020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国企人才引进(人才直通车.春季)报名表》(见附件2)后随同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至邮箱:838560201@qq.com。
报考一、二类岗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并可以再报考三、四类岗位中的一个岗位,在报名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报考三、四类岗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此次人才引进免收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 4月2日。
联系地址: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社保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579-88891752
本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四、现场确认、面试
(一)现场确认
确认时需提供的资料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需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填报贴有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表一份。报名时将上述相关资料压缩包发送到报名邮箱。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3日上午8:30-11:30。地点: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社保大楼四楼)。符合条件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报考一、二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4月4日;报考三、四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4月11日。
面试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经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学科本科生直接总分加5分、3分、1分。按面试成绩+加分项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准;面试成绩和加分项都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的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如果有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50名以上的,该职位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人员的依据。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面试优秀未能录用的,编入“兰溪市人才直通车”人才库,优先推荐合适岗位。
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相关说明
经济待遇:(1)购(租)房补贴按照“聚兰工程”政策执行;(2)博士生享受每月1000元的岗位津贴,连续享受5 年;(3)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博士给予10万元。具体如下:
紧缺人才的薪酬待遇,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确定。
政治待遇:实行跟踪管理,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其中博士研究生,聘用后直接安排中层正职岗位,享受副局长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聘用后享受中层副职工资福利待遇(绩效上浮方式),一年后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为中层副职岗位。“一类岗位、二类岗位”由组织部作为党政储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表现优秀的优先选任公务员岗位。“三类岗位”由人力社保局列为跟踪管理服务对象。“四类岗位”由国资办列为跟踪管理服务对象。
职称待遇:引进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