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衢州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公告
2020年浙江衢州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89人。报名时间:2020年2月28 日-2020年3月6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衢州市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为人民健康默默坚守、保驾护航。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精神,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复杂,需紧急补充医护卫生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89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般岗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不作要求。
二、招聘条件
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3.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 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衢州卫生健康委网(网址:http://wjw.qz.gov.cn/)、浙江省卫生人才招聘服务网(网址: http://rczp.zjwjw.gov.cn/ )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2月28 日—2020年3月6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电子扫描件材料发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
各招聘单位咨询方式及报名邮箱:
序号 | 单位 | 咨询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邮箱 |
1 | 市人民医院 | 杨 建 | 15605704633 | 153573665@qq.com |
2 | 市中医医院 | 张雄伟 | 13205700077 | 10346638@qq.com |
3 | 市妇幼保健院 | 樊雪梅 | 13706702718 | 2669305131@qq.com |
4 | 市第三医院 | 邹 琰 | 15067011598 | 490395388@qq.com |
5 | 市疾病预防控中心 | 姜宪尘 | 18905703245 | 583729376@ qq.com |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开展资格初审、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核。报名人数应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果小于或等于计划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数(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对象,不作要求)。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0年3月8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像以示证明。
3.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面试成绩当天评定并公布。如入围末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4.面试开始前由考官组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具体面试软件使用、面试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统一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考核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马上参加疫情防控等工作,工作表现作为考核依据。疫情过后,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及学位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及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其他事项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3081702(市卫健委)、3081906(市人力社保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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