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人员(第二批)公告
浙江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人员(第二批)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平阳县人力社保新大楼405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昆阳镇吉祥路108号)。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浙江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人员(第二批)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1名,招聘单位为山门镇下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平阳县范围内,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此处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7年至今,经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村(包括社区)任职,目前依然在岗(含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未经组织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的大学生村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平阳县人力社保新大楼405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昆阳镇吉祥路108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附件《2019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村(社区)、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村两委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并提供个人近期单寸免冠正面照2张(上述材料要求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所在乡镇党委公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予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
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参加笔试的视为弃权处理。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和考察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遇比例内笔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任职村干部时间早者、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时间早者优先入围(后续选岗同分者以此类推)。
2.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5.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入围人员进行选岗,选岗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录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大学生村官经本次招聘进入我县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咨询电话: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0577-5819853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5812352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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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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