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报考浙江公务员考试这些职位要体能测评!
在浙江公务员考试中,部分职位除了笔试面试之外,还要进行体能测评或者军事技能测评。那么哪些职位需要进行测评?有何标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为考生进行解答:
1、哪些职位要体能测评,其标准如何?
答: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30岁(含)以下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31岁(含)以上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米;30岁(含)以下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31岁(含)以上女性:10米×4往返跑≤14"4、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3米。
2、乡镇(街道)机关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技能测评有何要求?
答:面试前,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在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3、体能测评必知事项:
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设区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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