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7月29日9时-2019年8月2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8月3日9时-2019年8月5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8月6日9时-2019年8月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8日9时-2019年8月10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到宁波人才网或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招考网站上(http://www.nbjb.gov.cn/col/col124946/index.html)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规定地点报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20%和面试成绩的8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人才网或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招考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者名单在宁波人才网和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招考网站上公示5天。如无合适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招商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参照区人社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区招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15,下午14:00-17:30):0574-87652958,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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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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