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9新公务员法:6月起,这几类人将与编制无缘!

发布:2019-05-2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是体制内的人员,观察近几年公务员的招录情况,发现公务员招录竞争非常激烈,报考者中应届毕业生占比不低,而且近几年公务员招录中有不少岗位只招录应届毕业生。公务员竞争压力大,但这并不影响大家考公务员的热情。不过,公务员现在也改变了很多,新公务员法将在2019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职级的升降,薪资待遇等规章制度。还有一条大家需要格外注意,那就是这几类人,将没有资格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不能进入公务员编制。
  一、受过刑事处罚
  受过刑事处罚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一条件很久之前就有了。受过刑事处罚代表你违法犯罪了,公务员招录考试对考生个人有严格的要求。
  二、开除党籍
  这条是新增的要求,其实,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党员身份比非党员更具优势,有些岗位只招录党员,非党员不能报考。限招党员的岗位报名人数少,相比其他岗位竞争压力大大降低,入编的几率大大增加。若失去了党员身份,将面临着失去入编机会。
  三、被开除公职
  公职单位常被称为“铁饭碗”,一般不会失业,更不要说被开除了。所以一般被开除的都是有重大的过错或失误的,禁止这类人参加国务院考试也是合情合理。
  四、失信人员
  失信人员中大家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老赖了,有能力还钱却不还,这可以说是最不受大家喜欢的一类人了。在这次新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并不难理解,公务员是为民众服务的,需要有奉献、牺牲自己的精神,但失信人员好像并不在此列。
  公务员是一个极其严肃的职位,应当做到以身作则,为人民作出表率,将那些存有不正之风的人清除出队伍,净化公务员体制,为人民,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