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华义乌市纪委市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年金华义乌市纪委市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市纪委市监委四楼会议室(行政1号楼4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到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数量及岗位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职位共9名。其中:
1.委机关综合科室副主任1名(正股级);
2.委机关综合岗位科员2名;
3.委机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科员2名(男性);
4.委机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科员1名(女性);
5.派驻机构科员1名(司法编制);
6.派驻机构科员1名(行政执法编制);
7.市委巡察办科员1名。
二、 选调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镇街、机关单位在职在编行政人员(含参公,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 选调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镇街公务员须在镇街服务满五年)(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2018年度考绩在良好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其他条件,详见《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一览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司法、行政执法编制人选,每个单位组织推荐人数不少于2名。
个人自荐报名者报名时应携带《公开选调公务员个人自荐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及2018年度考绩证明、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等材料。组织推荐者除需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公开选调公务员组织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市纪委市监委四楼会议室(行政1号楼4楼)。
2.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
3.考试测评。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6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知识面,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表达等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60分。
4.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试测评及考察情况,综合研判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合适人选不足,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6.公示和调动。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再行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 司法、行政执法编制人员人事关系按政策仍留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市纪委。
2.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0579-85531533。
点击下载:1.市纪委市监委选调公务员个人自荐表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中共义乌市纪委 义乌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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