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习题精讲58
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应用能力》,历年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看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1.根据《公务员法》,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公务员陈某因违纪被处以警告处分,四个月后被提拔
B.公务员张某因工作关系被派往某国有企业挂职锻炼
C.某事业单位员工小李被调入某行政机关担任科长
D.小陈在某行政机关从事财务工作,其爱人是该单位的领导
2.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 )
A.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
B.段某的叔叔,美籍华人
C.段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余某
D.段某在工商局担任科长的哥哥
3.《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在审查一起上诉案时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是量刑轻,那么()。
A.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B.应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C.最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追究一审法院的责任
4.以下是一组国际组织的标志,选项中的名称与这组标志对应正确的是( )。
A.①国际劳工组织、②联合国、③世界卫生组织、④世界贸易组织
B.①世界卫生组织、②联合国、③世界贸易组织、④国际劳工组织
C.①联合国、②世界卫生组织、③世界贸易组织、④国际劳工组织
D.①联合国、②世界贸易组织、③国际劳工组织、④世界卫生组织
5.根据经济垄断的具体组织形式,垄断可以分为不同的形式,下列关于垄断形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短期价格协定是垄断组织的最简单形式,大企业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共同控制某类商品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垄断形式
B.卡特尔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一个或几个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
C.辛迪加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通常指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从生产到销售全面合并而形成的垄断联合
D.康采恩是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企业,以实力最为雄厚的企业为核心而结成的垄断联合,是一种高级而复杂的垄断组织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B【解析】《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由于受警告处分的期限为6个月,陈某6个月内不得被提拔,故A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故B项正确。《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这里不能确定小李的职务,也不能确定小李是否是"从事公务的人员",故C项不符合规定。《公务员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D项不正确。所以本题选B。
2.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外国人不能作为辩护人。段某的叔叔是美国国籍,所以不能作为辩护人。故正确答案为B。
3.C【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日常推理中的结论类题目。文中指出“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则A和B选项均不正确,排除;而C选项正确;D选项在题干中未提及到,排除。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4.B【解析】本题考查政治常识。①为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志,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是国际最大的公共卫生组织,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健康。②为联合国的标志,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现在共有193个会员国。联合国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③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标志,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它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目前拥有159个成员国,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7%,有“经济联合国”之称。④为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志,国际劳工组织是一个以国际劳工标准处理有关劳工问题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故本题选B。
5.C【解析】C项是托拉斯的定义,辛迪加是同一生产部门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协议,共同采购原料和销售商品,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