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已公布,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9:00-3月6日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公告(2)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学历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9年3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报考高中地理、特殊教育职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2.龙泉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19年)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详见附件1),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3年3月5日至2001年3月5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2.要求具有报考职位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同时具有对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4.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19年3月5日9:00-3月6日17: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qssy.zjks.gov.cn/signup/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3月5日9:00-3月6日2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19年3月5日9:00-3月6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3月5日9:00-3月7日9: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qssy.zjks.gov.cn/signup/ )办理网上缴费(人民币100元/人),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3月7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政府834室(0578-7262228),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幼儿教育、幼儿教育<男性>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时核减或取消),其中高中地理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初中社会职位,特殊教育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小学数学职位,幼儿教育(男性)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幼儿教育职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4月10日-4月13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 )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考对应学科《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对应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2)。每门笔试科目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zjzs.net )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2.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
3.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应聘者需提前30分钟到达相应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并请带足黑色钢(水)笔、2B铅笔等文具。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招聘计划1∶3(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规范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需张贴1寸照片),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报考学科对应教师资格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学科对应教师资格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 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范围:详见《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选题方向》(附件4);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模拟情景上课的方式(初中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和幼儿教育面试分为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模拟上课占30%、技能测试占70%),具体详见附件2;
模拟情景上课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其中初中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和幼儿教育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若招聘职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该职位计划将按规定核减或取消,其中高中地理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初中社会职位,特殊教育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小学数学职位,幼儿教育(男性)核减的计划追加给幼儿教育职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以其《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聘用与分配
1.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上予以公示。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录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用教师须服从分配,且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原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2019年8月20日前与原单位办理好解聘手续的,不能在2019年8月20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从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4.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教育网( http://www.longquan.gov.cn/bmzl/lqjyw/ )、龙泉教师招聘微信(微信号:LQjynew)公众平台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111727 0578-7763727
举报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附件下载: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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