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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发布:2018-12-11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各地省考已经陆续展开报名,每年省考报名时,总有些考生不知道“考生类别”这一栏该怎么写,尤其是情况比较特殊的,更是搞不准自己属于哪种考生身份,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在回答考生提问时发现有些应届毕业生之前有过基层工作经历,那么自己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吗?还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吗?如果不能,要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参加考试吗?本文,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针对这一问题作出详细的解释,希望能帮助考生解除疑惑,快速理清自己的报考身份。
  一、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再次提醒: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机构、省市监狱戒毒机构、各市级以下经济开发区、设区的市级局下属各县(市、区)分局工作和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简单地说,这类考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按照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通常情况下,应届毕业生身份优势更为明显,可选择的职位更多一些,当然也要看考生个人意愿,如果条件符合,自己又喜欢,那么就是最适合报考的岗位。在省考报名来临之前,最要紧的事情还是笔试复习,如果决定要考,就及早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按部就班,全心全意的复习,并且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够在2019年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傲人的成绩,祝愿考生早日走上理想工作岗位,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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