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派遣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派遣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11月12日到11月14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丽阳街491号老日报社大楼南楼4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派遣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四)丽水市户籍人员;
(五)有相关专业职称者、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中:食堂主管岗位要求懂得食堂操作流程,熟悉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食堂管理工作,有食堂管理经历者优先;财务会计岗位要求具备从事财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财经法规、纪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财务出纳岗位要求熟悉财经法规、纪律,原则性强,有出纳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2日到11月14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丽阳街491号老日报社大楼南楼4楼)。
咨询电话:0578- 2967603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并按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面议且高于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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