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年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明确所属技术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是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公益服务二类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质量、标准化、技术法规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技术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物品编码的统一组织与协调管理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
注:学历(学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明确所属技术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是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公益服务二类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质量、标准化、技术法规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技术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物品编码的统一组织与协调管理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
注:学历(学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2、考核
经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评审、考核和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结果将于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nbzj.gov.cn)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人事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574-87206243(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36054。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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