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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丽水市景宁县消防大队招聘地方文职和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2017-10-27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丽水市景宁县消防大队招聘地方文职和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6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报名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可结合浙江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进行备考。本教材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内容,适用于本次考试。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景宁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地方文职和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充实县消防大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控力量,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地方文职和专职消防员, 从事消防防火、救灾、执勤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考人数 岗位代码 岗位要求
性别 学历 专业 其他
1 县消防大队 地方文职 工作人员 2 01 大专 不限 持有C1及以上驾照
专职消防员 通信员 1 02 高中 不限 退伍军人
文书 1 03 高中 不限
战斗员 2 04 高中 不限
合计 6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景宁户籍;年龄18周岁(1998年11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县人才管理服务处:5092083 5087798。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考务费80元/人(退伍军人免收报名费)。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地方文职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和地方专职消防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1)地方文职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占总成绩60%)和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4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
  (2)地方专职消防员岗位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占总成绩60%)和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具体标准按《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按应征入伍公民的有关要求执行。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地方文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评定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达到三级消防战斗员标准)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内表现良好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用工方式
  文职人员按丽水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丽武消〔2015〕138号)要求进行管理。
  专职消防员履行与现役编制的消防员相同职责,担负着灭火救灾和抢险救援的双重职能。专职消防员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日常管理教育按现役军人有关要求执行。
  七、工资待遇
  文职人员的工作待遇按丽水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丽武消〔2015〕138号)要求执行。
  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以上单位(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大保险和公积金。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县消防大队连续任专职消防员满12年以上的,参照当年服现役满12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予以落实。专职消防员队员在合同期间食宿、服装等费用由县消防大队承担。
  八、休假待遇
  文职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年享受休假10天,同时享受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休假20天(不包括途中时间),每3年增加5天,最高不超过30天,25周岁以上的驻地已婚队员在执勤力量保证的情况下,每周可安排一晚回家住宿(当天下午下班后至次日早上上班前)。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景宁畲族自治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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