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分类管理改革,公务员管理还有哪些创新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其中,公务员队伍就是干部队伍中最主要的一支,是治国理政的主体和骨干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深化公务员管理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第18期《求是》杂志刊发的文章《深化公务员管理创新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员管理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新成效,公务员管理创新取得的新成果,以及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只知道公务员分类改革?你OUT了!跟随浙江公务员考试网一起,了解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三新”!
“新成效”--公务员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在党管干部原则之下,我们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自觉地把公务员管理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推进,让公务员管理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取得新成效。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公务员队伍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
2.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公务员管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迈出新步伐;
3.汇聚强大精神力量:积极推进国家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化建设。
“新成果”--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取得创新发展
改革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破解公务员管理难题的关键一招。在坚持问题导向,打破思维定势之下,公务员管理创新取得了以下三项主要成果:
1.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形成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格局后,公务员管理科学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公务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2.司法人员分类改革: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得到新的加强;
3.基层公务员政策改革:基层公务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基石。我们坚持政策、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通过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改革,基层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初步缓解。
“新进展”--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不断提升公务员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进行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设:
1.健全公平科学的“进入”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把考试录用作为主渠道,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公务员公开遴选。通过公开遴选,既优化了上级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又畅通了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
2.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每年约有500万名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广泛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不断加强。通过培训,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公务员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大力治理庸懒散现象,取得重要成效;
4.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积极创建“为民服务示范岗(单位)”。通过选树典型、正面宣传,进一步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讲贡献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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