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公告
2017年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残疾人服务中心2号楼401室(路桥区新安西街668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面向残疾人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浙残联教就〔2014〕38号)、《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6〕25号)等文件规定,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残疾人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职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有路桥区户籍,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4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职位特别条件
1.持有路桥区残联2017年9月24日前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残疾类别限听力、言语、视力、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者须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达到四级、且须言语交流基本无障碍,言语、视力、肢体残疾者残疾等级为四级;
3.具有自理生活、正常履职、独立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招考信息发布
1.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luqiao.gov.cn/,进入该网站后,在首页“区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查找“区人力社保局”,点击进入,查看“通知公告”栏)。
2.路桥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lqqcl.org)。
3.《今日路桥》报纸。
其中,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17年10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残疾人服务中心2号楼401室(路桥区新安西街668号),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携带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二吋彩色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
路桥区人力社保局、国资局会同路桥区残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在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笔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考试地点:将在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当天携带《准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科目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国资局组织,招聘单位会同路桥区残联负责实施。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区国资局同意,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按总成绩排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但对与被体检人员残疾类别相对应的项目不列入体检范围。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计算至2017年9月24日(含9月24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9月24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余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联系单位:路桥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新安西街668号。
邮编:318050;电话:0576—82936009。
联系人:胡先生。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路桥区人力社保局、国资局、残联酌情研究处理。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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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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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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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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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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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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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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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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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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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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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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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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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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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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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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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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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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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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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 本单位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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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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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基本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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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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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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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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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人简历一栏如实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任职起止时间等信息;②毕业生类别:应届生、往届生;③此表及相关材料须如实提供,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诚信承诺书
我已阅读并理解了该考试的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准确、真实,且填报信息与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所载明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有虚假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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