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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07-24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4楼408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宁波大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以2017年7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选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7年7月2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具备胜任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8、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三、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4楼408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者进入笔试,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指标数3倍的岗位,取消该选调指标。
  (三)笔试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凭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侧重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面试对象需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七)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选调人员空缺的,由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商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有关选调的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http://www.hshs.gov.cn)。
  咨询电话:89180308。
  监督电话:89180306。
  点击下载:1、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报名材料清单.doc
  3、工作经历及近两年考核结果证明.doc
  4、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docx
  宁波市规划局海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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