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年丽水市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会议室(星光路4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丽水市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8月3日至1999年8月3日出生);
2、放宽为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取得地省份应与现户籍地省份相一致;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本县内在编人员及委培生报考必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除本县乡镇卫生院护理专业在编人员允许报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临床护理岗位外,其余同类拨款性质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会议室(星光路4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1)《2017年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本页面);(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40元/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的人员,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如报考人员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并认证的学籍信息,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报名前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成绩证明,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4、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不开考的招聘计划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17年8月7日下午17:00)。
5、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8月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到缴费处缴费、领取缴费发票并上交报名材料。
(二)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0日。
领取地点: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科(星光路4号)。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验证),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网(网址:www.zjqy.gov.cn)或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yrlsb.gov.cn)。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科:0578-6386682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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