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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教师50人公告

发布:2017-07-14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教师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9:00至7月24日下午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余杭教育发展,拓宽优秀人才招引渠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
  4.全国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6届、2017届)毕业生;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16届、2017年)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9:00至7月24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栏进行报名。
  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连续;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7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须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3.岗位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岗位数,并在余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岗位。岗位主要分为中小学文科类(含中小学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社会、思品等)、中小学理科类(含中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中小学外语类(含中小学英语等)和中小学体艺类(含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等)
  4.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为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各岗位确认过程中如有放弃者,则该岗位不再替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8.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聘用人员凭余杭区教育局行政人事介绍信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聘用人员如在两年内无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现场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3.《准考证》由考生在余杭教育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招聘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8917001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余杭教育网网址:http://www.yhjy.gov.cn。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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