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汽车尾气治理不能以罚代管

发布:2017-03-06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汽车尾气治理不能以罚代管。浙江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更多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详见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汽车尾气治理不能以罚代管
  汽车尾气治理不能以罚代管
  西安灞桥区的杨先生想不明白,刚领到“绿标”的车,竟被检出“尾气超标”。2月28日,西安市环保局高陵分局尾气监管所负责人表示,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对政策不了解,处罚错了。媒体报道后,该局又对处罚指标进行了核实,发现处罚适用条款达不到处罚标准。这位负责人称:“上面给压任务呢!特别是现在雾霾天气这么严重!”
  1月9日通过年检并领到“绿标”,2月23日就在路检中被认定“尾气超标”。这事确实蹊跷,如果年检结果准确无误,则路检又何以超标?如果路检查处超标,是不是此前的车检存在问题?眼下,环保部门尽管承认“处罚错了”,但却并未交代清楚,杨先生这辆车的尾气排放究竟超不超标,此事仍是一笔糊涂账。也就是说,环保执法本身并无问题,但应该交代清楚基本的事实。不能做出处罚决定的时候让人不明就里,取消处罚的时候又稀里糊涂。严肃的法律法规,不能沦为予取予求的工具;严重的雾霾形势,也不能成为行政罚款的借口。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尾气排放已成为很多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很多城市都开始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常态化路检。根据规定,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一项主要职责,就是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气进行路检,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本来,与监测站定点定期的检测相比,路检对于高排放车辆等流动污染源的筛选、发现与治理,效果十分明显。毕竟,很多车辆尽管能够通过检测站的检测,但却未必经得起环保部门的现场检测。这是因为,在车辆年检社会化改革之后,很多检测站被私人承包,之前已存在的黄牛泛滥、弄虚作假等问题,并未得到改变,车辆代检已经形成一条公开的利益链。
  在很多地方,只要肯交钱,“绿标”并不难搞定。据报道,杨先生的车辆,也是由一位孟某某代检的,是否上线、上线了一次还是几次,并不清楚。可以说,面对这样的乱象,路检不失为一项查漏补缺、严格执法的好办法。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于车辆环保检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以5000元罚款,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处以每辆机动车5000元罚款。
  但再严厉的罚则,其出发点与归宿也应该是通过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大气质量,而并不是落到罚款本身上,更不能搞什么罚款任务、罚款指标。即便在路检中发现定点车检存在“虚应故事”的问题,也应该依照程序向上反映,而不能依样学样,也开始把执法弄成了竞相罚款的分肥游戏。当然,当地政府也应该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既要规范车辆路检的资质、程序、罚则的适用标准,更要从源头下力气治理,杜绝车辆年检中的种种弄虚作假行为。
  尾气治理的目标在于达标排放,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恪守职责,质检也好、环保也好,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不得轻忽,更不能以罚代管,乃至只剩下罚款一个办法。如果各个环节全部失守,或者主动“放水”,或者参与“罚款”,到头来,被损害的还是蓝天白云、公共利益。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