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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练习59

发布:2017-01-09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7年3月举行,笔试预计在2017年4月举行。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应用能力》,历年考试不指定用书,可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行测科目覆盖内容广泛,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攻克行测,一方面要掌握解题技巧,另一方面要多加练习,为帮助考生练习有关题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每日一练,帮助考生提高。
  1.袁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袁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袁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是(  )。
  A.行政拘留
  B.吊销营业执照
  C.责令停产停业
  D.较大数额的罚款
  3.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起了以(  )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均实现了有法可依。
  A.最高人民法院
  B.中国共产党
  C.法律
  D.宪法
  4.
  A.李某因刑事责任被某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所以李某一共被剥夺了6年的政治权利。
  B.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包括了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对于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
  C.关于犯罪人员主动自首之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刑罚。
  D.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在已满追诉期限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
  2005年7月5日,胡某未经批准,在住宅周围安装电网,8月1日胡某自行拆除。2006年3月1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证实了这一情况。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胡某的行为不予处罚
  B.胡某的行为应予处罚
  C.公安机关可以酌情决定是否给予处罚
  D.胡某自动拆除,可减轻处罚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A
  2.答案: A
  解析: 行政处罚中,可以听证的仅仅局限于三种处罚,分别是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执照。所以,本题选A。
  3.答案: D
  解析:
  2011年1月24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因此答案选D。
  4.答案: A
  解析:
  B选项不是罚款而是罚金
  C选项应当减轻或免除
  D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5.答案: A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应从2005年8月1日算起,至2006年3月1日,已逾6个月,所以对胡某的行为应不予处罚。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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