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7年绍兴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 日— 2017年1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绍兴市委组织部报名电子邮箱shaoxingxuandiao@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单位),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2017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详情如下:
2017年绍兴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定向选调2017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10所高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选调计划
本次定向选调计划人数15名,具体选调单位、专业要求等详见《绍兴市2017年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院(系)及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学生干部优先。
7、符合选调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定向选调高校的就业信息平台、绍兴党建网、绍兴人才网、绍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 日— 2017年1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绍兴市委组织部报名电子邮箱shaoxingxuandiao@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单位),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2017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
2、报名材料。
(1)绍兴市2017年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
(2)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3)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和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
(4)学校出具学生干部证明(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等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绍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参考经历、任职、先进荣誉等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绍兴市2017年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选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绍兴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区、县(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选调单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定向选调高校的就业信息平台、绍兴党建网、绍兴人才网、绍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各用人单位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相关政策
1、选调毕业生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拟聘任在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博士研究生拟聘任在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职务,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
2、挂职安排:选调毕业生报到后,由绍兴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县(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区、县(市)党政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挂职锻炼,硕士研究生挂职期限为2年,博士研究生挂职期限为3年。
3、培养管理:选调毕业生挂职期间由组织部门、聘用单位、挂职单位共同管理。挂职期满,由组织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选调毕业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绍兴市委组织部备案。
4、选拔任用:选调毕业生挂职期满,根据挂职期间现实表现,经考核优秀的,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提任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应领导职务。
本公告由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0575-85143002(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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