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23人公告
2016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23人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报名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至诚楼401办公室(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公交357、507、506、622、820、22路公交车联丰立交桥站下车)。具体流程见下文: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百年办学历史中形成了“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学校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商学院、电商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6个二级分院和公共课教学部,现有2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600余人,成教学生近7000人,教职员工700余人,专任教师 400余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50余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28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注:1.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需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专任教师岗位入职后前三年担任辅导员工作。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至诚楼401办公室(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公交357、507、506、622、820、22路公交车联丰立交桥站下车)。
联系人:支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422025,0574-87422165
3、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载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bti.net.cn/)的“人才招聘” 栏目下的“人才招聘(2016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上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
4、资格审查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6年8月15日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骨干教师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专任教师岗位试讲后,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试讲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骨干教师岗位,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项目。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或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共” 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网 址: http://www.zjbti.net.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0574-87422165
联 系 人:支老师,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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