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州市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6年湖州市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招聘岗位21个,招聘人数31名。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2月19日8∶30-16∶00,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2016年湖州市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涉及15个单位,招聘岗位21个,招聘人数3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条件按照附件1确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9日之后出生);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9日8∶30—16∶00;
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报名材料:
1.《2016年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2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共同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2月20日上午10∶00前到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后人数仍不足开考条件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6年2月23日8∶30-16∶00;
领取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15年2月27日 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1.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岗位为专业题;
2.其他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3月上旬,考生可通过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jhrss.gov.cn或安吉县就业人才网:http://www.ajrsrc.com/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就业人才网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吉县就业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与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吉县就业人才网公布。联系电话:0572-5222210。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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