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庆元县农业局招聘公告
2016年丽水市庆元县农业局招聘1名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局编外用工1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庆元县农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要求: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性别、年龄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农业类相关专业。
4、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9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农业局三楼办公室(石龙街25号),联系电话0578-6114110。
3.报名时需携带《2016年庆元县农业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一份。
四、招考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谈形式。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
公示和聘用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1141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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