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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16-01-08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5日。报名地点: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618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1名。
  一、公司及聘用人员性质
  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合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是县政府储备、库存土地资产的经营平台。本次招聘人员属企业职工。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
  2.报名地点: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618号)电话:64211289,联系人:王音知。
  3.报名方法: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1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二楼(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618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视报名情况而定。
  2.面试。招聘职位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临检时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对象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险金和定额住房公积金。
  九、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体系的通知》(桐人社发〔2015〕194号),有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桐庐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个人诚信档案,并在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公布。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本公告由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桐庐县富春江全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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