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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象山县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5-12-19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宁波市象山县中医医院招聘公告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2015年宁波市象山县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中医医院;
  2、岗位名称:药剂。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
  5、具有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30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中医医院人事科(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路110号),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0574-6565572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中医医院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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