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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15-12-11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自主招聘教师3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8:30-下午15:30,报名地点: 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1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自主招聘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其前身为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是浙江省首批14所示范园之一。下设中心园(原实验幼儿园)、康桥幼儿园二所幼儿园。自1986年开办以来,坚持“质量立园、人才兴园、科教兴园”的管理宗旨,努力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完整儿童。二十多年来,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以优良的服务、雄厚的师资、卓越的教育教学水平,当之无愧地成为本市幼教界的领头羊。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8:30-下午15:30
  (二)报名地点: 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1楼)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备注
幼教 2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需技能测试
体育 1 体育教育专业(篮球特长) 需技能测试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12 月 22日到1997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幼教岗位: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并在大学期间获得过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
  (2)体育岗位:体育教育专业(篮球特长)本科毕业(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学年度专业奖学金。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版)(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师范证明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奖学金获奖证书、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为专业知识笔试(体育岗位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体育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技能测试,二个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按专业理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幼教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主题演讲,三个单项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20%,主题演讲占20%。三个单项合计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主题演讲,二个单项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成绩占70%,主题演讲占30%,二个单项合计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课堂教学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体育岗位为: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网(www. hnsyyey.com)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网(www. hnsyyey .com)和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和海宁市教育网( www.zjhnedu.com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明确聘用对象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 87090377
  监督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海宁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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