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宁市旅游局编制外岗位招聘公告
2015年海宁市旅游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1名,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 30至5: 00;报名地点:海宁市旅游局(市行政中心2号楼2楼20210室)。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海宁市旅游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海宁市旅游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热爱岗位工作。
2.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12月8日至1997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4.专业要求:不限。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 30至5: 00。
报名地点:海宁市旅游局(市行政中心2号楼2楼20210室),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87288405。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
2.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招聘计划数6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如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6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3.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旅游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87288406
附表:编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近期 免冠一寸 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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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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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毕业 时间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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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家庭住址 | |||||||
现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
联系 地址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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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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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海宁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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