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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安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5-11-07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临安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0人,其中,锦城街道26人、锦北街道4人、玲珑街道6人、锦南街道4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8:30-17:00。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工实务等,考生可参考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临政办涵〔2015〕59号)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0人,其中,锦城街道26人、锦北街道4人、玲珑街道6人、锦南街道4人。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临安市201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临安市常住户籍人员(2015年11月11日及之前落户)或临安生源人员(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
  5.面向大学村官招聘的岗位,其范围和对象为:①本市行政区域内于2013年底前选聘且服务在岗的大学生村官;②曾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满3年且离岗未满3年(2012年11月13日之后离岗)的大学生村官。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具体详见《临安市201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8:30—17:00。
  2.报名地点:临安市人力资源市场(临安市锦城街道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一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临安市201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还需携带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街道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5.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街道)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临安市民政局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和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
  6.报名结束后,如果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的,将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临安党建网、临安人才网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公布之日(含)起2日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1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工实务等,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安人才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大学生村官被录取聘用后,不再纳入全市大学生村官统一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街道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书面报请临安市民政局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本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日起3个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街道)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市人力才网(www.larcw.com)发布,请注意查询。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3722366。
  附件:1.临安市201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临安市201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临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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