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市南湖区公路管理段招聘公告
2015年嘉兴市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网上报名时间:11月16日下午17点前;现场报名:11月14日上午9:00-12:00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门三楼A馆)、下午13:30-17:00赴长安大学进行现场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南湖区公路管理段为区交通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南湖区公路管理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南湖人才在线(http://www.nhrc.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http://www.jxkp.com)。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2015年南湖区公路管理段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填写报考信息后,于11月16日下午17点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173717871@qq.com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
11月14日上午9:00-12:00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门三楼A馆)、下午13:30-17:00赴长安大学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提供)《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考核。考试由南湖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视报名人数确定是否组织考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⑤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考试考核结束后,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试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没有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察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发〔2014〕149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力社保局在《嘉兴南湖人才在线》等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与原单位有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报到时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书,无法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
3.区人力社保局和区交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4.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入围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南湖人才在线(http://www.nhr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73-82857153(区交通局)
监督电话:0573-82838339(区人力社保局);0573-82193869(区交通局)。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南湖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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