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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宁市水利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公告

发布:2015-10-28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海宁市水利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3名,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5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5号窗口。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海宁市水利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公告公布如下。
  海宁市水利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公告
  因水利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水利局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海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1名,岗位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辅助岗位。要求海宁市户籍,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类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海宁市河道管理所:招聘1名,岗位为河道管理辅助岗位。要求海宁市户籍,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类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海宁市盐仓江堤管理所:招聘1名,岗位为海塘管理、巡查辅助岗位,要求海宁市户籍,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类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5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5号窗口
  咨询电话:0573-87289093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现场如实填写《海宁市水利局编制外合同工招聘报名表》。报名时提供2012年以后彩色免冠照1寸照片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照应聘资格条件和要求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列为公示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海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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