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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15-10-28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周六、周日为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嘉兴市凌公塘路1733号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南湖区住建局2楼213室)。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嘉兴市南湖区国资委《南湖区区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嘉南国资委〔2009〕19号)和《关于印发南湖区区级国有公司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南国资委〔2009〕18号)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期工程部人员4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南湖人才在线(http://www.nhrc.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http://www.jxkp.com)。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嘉兴市本级户籍;
  3、年龄18-35周岁(1979年10月27日至1997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且具有满2年以上工作经验,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
  5、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或从事拆迁改造类实际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6、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毕业证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10月27日;户籍以2015年10月27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周六、周日为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嘉兴市凌公塘路1733号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南湖区住建局2楼213室)。
  报名时须携带已填写好的《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具有施工现场管理或拆迁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参与的具体施工项目或拆迁项目的名称、时间等内容。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日后的一周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进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面试。面试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南湖人才在线等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公司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班子及区相关部门商讨决定。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由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填写《区级国有公司新增人员审核表》,报区财政局(国资局)核准。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公司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3-82163262
  监督电话:0573-82838573(区监察局)
  附件1:2015年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附件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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