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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发布:2015-10-1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招聘文职人员20名,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8:30-11:15,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716室(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文职人员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20名(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范围 所学专业要求
文员(男) 10 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7年1月1日
及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不限
文员(女) 10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8:30-11:15,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716室(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电话:88155104; 联系人:郑老师;88155122;联系人:何老师。
  3、报名要求:报考者可先从网上下载(也可到报名处领取)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招聘指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10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文职人员招聘公告”栏(下同)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之和。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计算机考试(参照民警计算机达标考试),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
  3.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8155104;88155122(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监督电话:87525252。
  附件1:鄞州公安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
  附件2: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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