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5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布:2015-08-04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5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浙江省公务员网(
http://ww.zjgwyw.org/)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01办公室。
  2、参加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参加公开选调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之一),所在单位性质及分类编办文件(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或选调均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
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入围体检和考核。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5年湖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拟录用名单公示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