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82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7日。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2015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
3、户籍不限。
4、招聘计划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7日,先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rskwam@126.com。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或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历届生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浙江省外的考生将适当予以交通费补贴,面试结束后凭发票报销一次单向交通费,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体检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与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且须在聘用后三周年内(从聘用发文日起算)取得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宁海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59973968、65212136
附件:1、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2、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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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因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部分工作岗位人员紧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2015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
3、户籍不限。
4、招聘计划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7日,先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rskwam@126.com。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为:毕业证书或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历届生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浙江省外的考生将适当予以交通费补贴,面试结束后凭发票报销一次单向交通费,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体检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与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且须在聘用后三周年内(从聘用发文日起算)取得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宁海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59973968、65212136
附件:1、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2、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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