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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兴市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

发布:2015-07-1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海盐县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3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海盐县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
  --原文如下--
  海盐县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报请县职能部门核准,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县环境监测站岗位合同工3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zj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环保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2、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海盐县户籍的人员(以2015年7月1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为:海盐县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联系电话:86129012、86129010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上述地点报名。
  1)《海盐县环境监测站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
  2)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与报名表同版)。
  三、录用程序
  1、根据报名情况,审查报名者有关材料;
  2、本次录用采用实验分析考试及面试,择优录取;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被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海盐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按照本单位同类同条件聘用人员享受其他奖金、福利等待遇,从试用期起享受医疗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和公积金待遇,收入按海盐县岗位合同工待遇有关规定执行(现年收入34000元、含五险一金及公用经费)。
  附件:海盐县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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