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华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领导人员简章
摘要: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领导人员3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 5月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306室。笔试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并结合工程建设管理知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工作实际命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省部属、市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金华市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职位
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委管正职)3名,其中: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金华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开拓市场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政治面貌清楚;(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2.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它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 5月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306室,咨询电话:0579-83189850 陈先生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3)企业人员还应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企业规模的相关书面证明。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
由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不足8: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但允许该职位应聘人员调剂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组成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50分钟。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并结合工程建设管理知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工作实际命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8: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7-9人组成。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领导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个性特征、临场应变和岗位适应性,由评委针对应聘者的陈述、讨论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
七、考察
按招聘职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注意了解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法律和组织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辞去原所在单位的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职务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职务的予以解聘。
十、公布结果
招聘结果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
十一、薪酬待遇
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金华市国资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318785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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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领导人员简章
为拓宽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结构,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一、招聘范围
面向省部属、市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金华市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职位
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委管正职)3名,其中: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金华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开拓市场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政治面貌清楚;(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2.资格条件
职位 | 名额 | 岗位 | 专业及学历 | 资格条件 |
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
1 | 工程 建设 管理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现任省部属、市属、县属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现任其他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满2年;3.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
1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
1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
以上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年龄均计算到2015年5月1日止;大中型企业标准按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 5月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306室,咨询电话:0579-83189850 陈先生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3)企业人员还应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企业规模的相关书面证明。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
由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不足8: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但允许该职位应聘人员调剂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组成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50分钟。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并结合工程建设管理知识、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工作实际命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8: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7-9人组成。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领导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个性特征、临场应变和岗位适应性,由评委针对应聘者的陈述、讨论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
七、考察
按招聘职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注意了解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法律和组织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辞去原所在单位的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职务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职务的予以解聘。
十、公布结果
招聘结果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
十一、薪酬待遇
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金华市国资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318785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金华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
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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