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在即 了解2015年浙江公务员面试比例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从浙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了解到,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注册及报名工作已于3月21日17时截止,共有26.11万人注册,报名人数为24.55万,分别比2014年下降13.1%和7.8%。
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也可进入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缴费入口进行缴费。
2015年浙江公务员笔试时间为4月25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县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3、4、5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报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加试《心理测评》(A卷),考试时间为17:10-18:0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6)各级公安机关招录特警,时间和科目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11:30-12:20 《心理测评》(B卷)
考虑到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的复杂性及特殊性,建议考生选用专门的浙江公务员考试教材复习,特别建议考生最好选择品牌、口碑都较好的教材,经过对现在市面上的教材从考生评价、实用性、权威性、编写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对比后发现,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7)仍是今年备考浙江公务员的主导用书。
笔试之后就要面试了,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帮大家了解一下面试的比例、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及体检、考察比例:
面试比例:
(一)省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体检、考察比例:
省级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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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再次报名26日开始
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考生也可进入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缴费入口进行缴费。
2015年浙江公务员笔试时间为4月25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县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3、4、5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报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加试《心理测评》(A卷),考试时间为17:10-18:0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6)各级公安机关招录特警,时间和科目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11:30-12:20 《心理测评》(B卷)
考虑到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的复杂性及特殊性,建议考生选用专门的浙江公务员考试教材复习,特别建议考生最好选择品牌、口碑都较好的教材,经过对现在市面上的教材从考生评价、实用性、权威性、编写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对比后发现,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7)仍是今年备考浙江公务员的主导用书。
笔试之后就要面试了,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帮大家了解一下面试的比例、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及体检、考察比例:
面试比例:
(一)省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设区的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体检、考察比例:
省级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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