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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5-03-26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上半年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浙江省舟山市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68号3楼302室 )。
  --原文如下--
  2015年上半年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5年第2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隶属于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拔款,主要承当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卫生监测、卫生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科研培训、疾控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
  
http://www.zsswjj.gov.cn
  其中,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户籍不限;
  (三)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浙江省舟山市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68号3楼302室 )。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电子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zsswjjzzrsc@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17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通知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的网上通知。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时间与方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62961、2290363,监督电话:0580-2024941。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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