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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衢州江山市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发布:2015-03-20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衢州江山市选任人民陪审员40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止,报名地点:市人民法院9楼904办公室。
  --原文如下--
  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九条之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市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5月任命的人民陪审员39名,至2015年5月任期将满。现就我市开展新一轮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40名。
  二、选任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公民。
  (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分推荐和自荐两种。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推荐,也可以自荐。报名时需真实填写《人民陪审员选任报名表》(见附件,可复制或到法院领取),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近照各一份。
  (二)选任。由市人民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任人选。
  (三)任命。由市人民法院院长对拟任人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四、任期
  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然免除。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止;
  报名地点:市人民法院9楼904办公室;
  联系人:汪法官;联系电话:4119109(办)、13587123727、693727。
  附件:江山市人民陪审员选任报名表
  江山市人民法院
  江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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