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赴武汉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现场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体育馆。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人事考试网(http://www.lsrsks.gov.cn,事业单位考试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现场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体育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妥《求职登记表》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址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网络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scdc_bgs@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3月15日。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择期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靓
联系电话:0578-2057586 15957817650
附件:求职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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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2015年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赴武汉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年第5号)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的严重不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所需专业 | 备注 |
预防医学 | 专技 | 2 | 研究生/硕士 | 预防医学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财务 | 专技 | 1 | 研究生/硕士 | 财务管理 |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人事考试网(http://www.lsrsks.gov.cn,事业单位考试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现场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体育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妥《求职登记表》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址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网络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scdc_bgs@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3月15日。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择期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靓
联系电话:0578-2057586 15957817650
附件:求职人员登记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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